领养动物要什么条件?
年满十八岁有民事行为能力,有足够精力和条件照顾动物,有固定住房且房东家人均允许饲养。
个人收养犬类等有攻击性的动物,首先需取得住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同意。同时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,取得养犬登记证,注射疫苗之后,收养完成。
个人收养其他类动物,去收养机构办理完收养手续之后,即可将动物带回家生活。如果在收养过程中,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欺骗行为,收养无效。
在将动物带回家中后,须爱护动物,禁止虐待或者遗弃动物,否则原收养机构可以要求回缩养,情节严重的会受到相关处罚。
遗弃、虐待动物的行为,不仅是对生命的不尊重,更是会被法律所禁止。如果在收养小动物之后,因某些情况无力抚养,可以进行变更收养而非遗弃。
在变更收养时,同样需要去原来的收养机构办理收养变更手续,将所收养动物进行再次安置而非遗弃。